|
(二)数学命题课 表达数学判断的陈述句或用数学符号联结数和表示数的句子的关系统称为数学命题。定义、公理、定理、推论、公式都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命题。数学命题的教学是获得新知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数学素养的基础。因此,它是数学课的又一重要基本课型。通过命题教学,使学生学会判断命题的真伪,学会推理论证的方法,从中加深学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和运用。培养数学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运算能力,培养数学思维的特有品质。 在进行命题教学时,首先要重视指导学生区分命题的条件与结论。其次要引导学生探索由条件到结论转化的证明思路。由于数学证明常会用证明一个等效的命题来代替原命题的真实性,因而还要注意引导学生在证明过程中如何进行命题的转换,一定要展示完整的思维过程,并要注意命题转换时的等价性。特别通过一个阶段的教学后,要及时归纳和小结证明的手段和方法。使学生掌握演绎法的原理和步骤,逐步掌握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等证明方法(高中还有数学归纳法)。 命题课教学还要注意: 第一,对基本问题,要详细讲解,认真作图,教学语言要准确,论证要严格,书写要规范,便于学生模仿。在引导探索时,要允许学生有一个适应和准备的过程,对练习及作业中出现的共同性问题应及时在课堂集体纠正。 第二,要着重介绍命题证明的思路,想想条件与结论有无必然联系和依赖性。通常宜采用“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即假定结论成立,看其应具备什么充分条件或从已知条件出发,看其能推出什么结果。即前后结合进行分析。此外,还可考虑是否需要添加辅助元素(线、角、元等),把欲证的问题作分解、组合或其他转换。 第三,在命题教学中,不宜把思维过程嚼得过碎,更不能采用灌输式教学方法。例如,不要总是由教师给学生进行化难为易的讲解,也不要步步提示或做铺垫,应积极引导学生养成知难而进,经历化难为易的思维过程的训练,进行学习的有效迁移。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勤奋、目标明确、坚持不懈等良好的个性品质,既尝试和体会成功的喜悦,又能提高进一步学习的兴趣。 第四,在命题教学中,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适时适度地对他们做专题研究的训练,揭示知识间的内在联系,让他们获得超出原有知识框架的认知水平,有助他们思维的发展和创新,把命题研究和所学知识重新组织,建构新的认知结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