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新世纪杯初中数学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研院数学室(科):
为了适应初中数学教育发展的需要,达到国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交流和推广先进的数学教学经验,促进教学观念的更新、促进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教师教学专业成长,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本着重在参与、重在过程、重在研讨、重在实效、共同提高的原则拟举办首届全国新世纪杯初中数学优质课评比与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二、参加评比活动教师的条件
热爱数学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使用新世纪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初中数学教科书的教学过程中,教育教学观念符合新课程要求,积极探索教学新路,有较高的数学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任教初中数学三年以上。
三、评比方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初评方式,负责从使用新世纪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初中数学教科书的地市中择优遴选,每一个地市的其中一节课参加全国现场评选,另外的课参加资料书面复评。参加全国现场评选的课的获奖等级一般设为一、二等奖,参加资料书面复评的课的获奖等级一般设为三等奖。
2. 现场复评采取授课和说课两种形式进行,授课限时45分钟,说课限时15分钟。
现场说课和授课时可以使用多媒体、课堂视频片断和实物演示。
现场授课教师和课题由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数学课程工作室于2007年7月组织专家抽签决定,到时另行通知。
四、名额和材料要求
1.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场参评名额为 名,涉及的地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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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随机确定的现场说课课题是:
2.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资料书面复评的名额为 名。
3. 所有参加现场复评的选手都需提交报名表和规定说课的课案材料:课案分析文稿、课件。
提倡研究常态下的课堂教学和进行课后说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提交随堂录像光盘作为课后说课的例证。随堂录像时不必在录像室录制和多摄像机录制后剪接、制作,其画面、声音效果不作要求,随堂录像光盘也不作为现场评比依据。材料要求参见附件。
4.参评者的课案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到教育部北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数学课程工作室(北京市西城区新德街甲20号 207 A室 电话:010-62000923邮编:100088);相应的电子稿标明文件名后传送到电子信箱:math207@126.com,并请确认收到回执。
5.由于全国新世纪杯初中数学优质课的部分课案分析将由“北师大出版社”结集出版,受成书到出版的时间周期限制,各地上交课案材料(课案分析文字稿、课的录像、课件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稿)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10日,过时视同放弃参评。
五、其它
首届全国新世纪杯初中数学优质课现场授(说)课评比与观摩活动将于2007年11月举行。参加现场复评的选手免收会务费评审费,食宿交通费自理,其它参加观摩活动的人员酌收会务资料费。具体时间、地点、观摩方式、人数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 全国新世纪杯初中数学优质课参评材料要求.doc
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二00七年元月十八 日
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发展中心
抄:有关市(地、州)教研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