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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众数学教育观 大众教育观认为人生来平等,故人皆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应把受教育的权利扩大到所有人,实现“为全体人的教育”。大众数学教育观提出“为大众的数学”,同样表现出数学教育的“政治化、社会化”倾向。同时认为数学为人造就并存在于人的思想中,其本质也是尝试性的、具有可误性和不确定性,人类为了认识现实,揭开事物的表面现象,认清事物的本来面目,需要获得批判意识,发展批判性思维。数学与其他领域的认识、文化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并能够提供得到认识及思考工具的方法。因此通过数学教育可以实现如下目标:遵照公正的社会平等原则,对全社会大众实施教育;个人通过教育获得能力,掌握操纵生活的“思维工具”,完全地、批判性地参与民主社会;谋求社会变革的教育——针对财富、权力和机会分配,向更为公正的社会(和世界)发展。即通过培养大众的批判性数学思维,增强大众的民主意识和公民义务责任感;通过数学活动的教学,让学生认识、理解、判断、运用数学,通过在对学生的个人、社会及职业生活有实际意义的背景中运用数学,把自己培养成为自信的问题提出和解决者。由于具有增强学习者自我实现这一明确的思想观念,希望把学生培养成自主的人和社会的成员,因而大众数学教育观是“以社会为中心”的。 大众数学教育观认为,人们出生时的性格和能力与历经数年环境变化而社会化后的性格和能力相比,前者远比后者显出更多的相同性。所以“能力”是根据学生的经验或根据别人的看法和“标定”方式赋予学生的东西。为使学生获得数学能力,教育应从其兴趣和经验开始,在此基础上向数学学科上发展。学习数学的人之大脑创造或再创造数学是必然的,学习数学的人正是创造数学的人。数学教学应当鼓励学生积极从事数学活动,提出并解决问题,谈论处于自己生活环境中以及处于广阔社会环境中的数学;要清晰表达自己的概念和假说,正视他人的观点,接受挑战与矛盾(它们是新概念生长和立足所必需的)。教学要进行名副其实的讨论——学生与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合作学习,通过课题研究和问题解决,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参与意识并掌握知识,进而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问题参与能力。 大众数学教育观还特别重视“问题提出”的教育,重视在过程中学习数学的作用。为了培养人的公正性,减少竞争,大众数学教育提倡用多种形式评价数学学习,尤其推崇侧重于测定能力的倾向和成绩进步的程度,而不对学生做出能力定位或既定一个数学等级模式。学校公开作业评价的任务和评价结果,提倡小学生讨论、思索和必要的协商(作为成绩登记),提倡大一点的学生选择研究课题和课题作业。虽然大众数学教育观也承认证书的社会重要性,认为数学学习必须充分做好考试和统一评价的准备,但认为获得数学证书只是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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