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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课标基本理念 更新数学教学观念
作者:林景通    文章来源:人教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11/14/2007

四、数学教学活动中师生角色的定位

“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标准》的这一理念,明确强调学生在数学学习上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的发展是教师进行数学教学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求数学教学活动应当关注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经验,关注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与此同时,教师的角色要作出改变,教师要从一个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成为学生进行数学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组织者”是指组织学生发现、寻找、搜集和利用数学学习资源;组织学生营造和保持学习过程中积极与良好的心理氛围。“引导者”是指引导学生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合作者”是指建立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在平等、尊重、信任、理解和宽容的学习氛围中受到激励和鼓舞,得到数学学习上的指导和建议。

五、数学教育评价应有助于促进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学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标准》的这一理念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教育评价要重视形成性评价,强调过程本身的价值,要把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全部情况都纳入评价范围,把学生解决问题寻找答案的调查过程、探究过程、运用前提形成假设的过程、交流与合作的过程、推理和计算的过程、使用技术手段的过程等等都纳入评价的视野。“改进教师的教学”是数学教育评价的一个主要目的。教师要通过对学生的评价分析与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找到改进教学要点,提高数学教学水平。另外,为了促进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学的目的,《标准》还指出“应建立评价目标多元,评价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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